
近日,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,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“四优”评先结果。其中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的《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监督检察建议》获评优秀法律文书,干警王钢获评优秀办案检察人员,干警王钢、秦林丰参与办理的《对汉寿县、鼎城区看守所巡回检察案件》获评优秀案件。作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全面先进单位,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人作了典型发言。
在今后的工作中,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市检察院提出的“全省领先、全国一流”的总体目标为引领,踔厉奋发,勇毅前行,奋力推进汉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代化。
一审 李 俊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李俊
来源:汉寿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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